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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及流程_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及流程图

zmhk 2024-05-18 人已围观

简介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及流程_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及流程图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及流程的今日更新是一个不断变化的过程,它涉及到许多方面。今天,我将与大家分享关于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及流程的最新动态,希望我的介绍能为有需要的朋友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及流程_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及流程图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及流程的今日更新是一个不断变化的过程,它涉及到许多方面。今天,我将与大家分享关于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及流程的最新动态,希望我的介绍能为有需要的朋友提供一些帮助。

1.国有企业文件材料归档办法

2.档案管理制度

3.单位档案管理制度怎么制定

4.公司的档案管理制度怎么做?

5.如何规范档案日常管理?

6.企业档案管理规定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及流程_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及流程图

国有企业文件材料归档办法

       企业档案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企业档案工作,促进档案工作为企业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企业档案,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企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 企业应遵守《档案法》,依法管理本企业档案,明确管理档案的部门或人员,提高职工档案意识,确保档案完整、准确和安全。

       第四条 企业档案工作接受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中央管理的企业制定本企业档案管理制度和办法须报国家档案局备案。

       第五条 企业负责档案工作的部门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本企业文件材料归档和档案保管、利用、鉴定、销毁、移交等有关规章制度;

       (二)统筹规划并负责本企业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提供利用工作;

       (三)指导本企业各部门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

       (四)监督、指导本企业所属机构(含境外机构)的档案工作。

       第六条 企业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具有相应的档案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第七条 企业各部门负责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并定期交本企业档案部门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拒绝归档。

       第八条 归档的文件材料应完整、准确、系统。文件书写和载体材料应能耐久保存。文件材料整理符合规范。归档的电子文件,应有相应的纸质文件材料一并归档保存。

       第九条 企业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档案保管期限,划定档案密级。

       第十条 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对档案进行安全保管,并切实加强对知识产权档案和涉及商业秘密档案的管理。

       第十一条 企业对保管期限已满的档案进行鉴定。对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登记造册,按有关规定经企业法定代表人批准后进行监销。

       第十二条 企业做好档案统计工作。国有大中型企业应按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填写有关报表。企业认真做好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的登记工作。

       第十三条 企业档案现代化应与企业信息化建设同步发展,不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答案补充 第十四条 企业档案部门应积极做好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努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企业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

       第十五条 企业必须为政府有关部门、司法部门依法执行公务提供真实、准确的档案。

       第十六条 企业提供利用、公布档案,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和其他组织的利益,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 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发生变动,应按《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处置办法》做好档案的处置工作。

       国有企业破产,破产清算组应妥善处置破产企业档案;国有企业分立,档案处置工作由分立后的企业协商办理。

       第十八条 企业对在企业档案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九条 企业应当建立档案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规定归档而造成文件材料损失的,或对档案进行涂改、抽换、伪造、盗窃、隐匿和擅自销毁而造成档案丢失或损坏的直接责任者,依法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 本规定由国家档案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2002年9月1日起实施。《国营企业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其他有关企业档案工作的规定凡与本规定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档案管理制度

       转载以下资料供参考

       5 档案工作体制

       5.1 组织系统

       企业应建立分管档案工作领导、各部门和项目负责人的档案工作领导体系和以档案部门为核心、各专职和兼职档案人员为基础的档案管理工作网络。

       5.1.1 档案工作领导

       确定分管档案工作的企业领导;确定各部门、各项目主管档案工作的负责人;确定档案部门的负责人。

       5.1.2 档案部门

       根据企业规模和档案工作实际需要设置档案部门。档案部门统一管理企业各类档案,行使对企业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检查职能。

       大型企业应设立具有独立职能的档案机构。

       5.1.3 档案人员

       根据工作需要在档案部门配备专职档案人员,在各部门、各项目管理部门配备专职或兼职档案人员。

       5.2 工作职责

       企业应对档案工作职责进行划分,明确企业、档案部门、档案工作领导、档案人员和文件形成者责任。

       5.2.1 企业职责

       5.2.1.1建立健全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将档案工作纳入企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

       5.2.1.2 将文件形成、积累和归档要求纳入各部门、项目及工作职责和有关人员岗位职责,并对分管领导、部门领导及有关人员进行考核。

       5.2.1.3维护和确保档案真实、安全,预防突发事变及灾害的发生,并随技术进步为档案工作持续发展提供技术和设施、设备保障。

       5.2.1.4在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时,同时提出所涉及档案的处置要求。

       5.2.1.5按规定向相应单位移交档案。

       5.2.2 档案部门职责

       5.2.2.1 贯彻国家有关档案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本企业文件材料归档和档案整理、保管、利用、鉴定、销毁、移交等有关规章制度。

       5.2.2.2 统筹规划和负责本企业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提供利用工作。

       5.2.2.3 指导本企业各部门、项目及专项工作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及归档工作。

       5.2.2.4 监督、指导、检查本企业所属机构(含境外机构)的档案工作。

       5.3 岗位职责

       5.3.1 分管档案工作的企业领导,统一领导本企业的档案工作,负责审查批准档案工作规划、计划,对企业依法开展档案工作负总责。

       5.3.2 各部门或项目档案工作的负责人,负责审核本部门或项目档案工作计划,对本部门或项目归档文件材料的齐全、完整、准确负责。

       5.3.3 文件形成者应对归档文件材料的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并按规定向本部门或项目专兼职档案人员移交。

       5.3.4 各部门、项目及专项工作的专兼职档案人员负责收集、整理本部门或项目归档的文件材料,并按要求做好文件材料的移交工作,对文件材料的归档质量负责。

       5.3.5 档案部门的档案人员,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统计、鉴定、提供利用工作,监督、指导各部门和项目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对所属单位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与检查,对档案管理工作质量负责。

       5.4 人员要求

       企业应配备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具有档案专业及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从事档案工作。档案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符合专业技术或管理人员要求。

       5.4.1 档案人员的配备应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和发展需要相适应。

       5.4.2 档案人员应具备大专以上或同等学识水平。

       5.4.3档案部门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同等学识水平。

       5.4.4档案人员应定期进行在职培训。

       6 档案工作制度

       6.1 档案工作制度体系

       企业档案工作制度体系由工作规章、管理制度、业务标准规范组成。

       6.1.1 工作规章

       企业应将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及档案管理要求纳入到企业相关的管理制度中,同时将企业档案工作规定、档案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档案管理应急预案等作为企业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6.1.1.1企业在制定产品开发、科研管理、设备管理、基建工程管理等制度中应提出相应的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及档案管理要求。

       6.1.1.2档案工作规定是企业档案工作的基本要求。其主要内容应包括:档案工作原则及管理体制,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与归档要求,档案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利用要求,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的处置原则,解释权限等,规定中应明确体现“三纳入”、“四参加”、“四同步”的要求。

       6.1. 1.3 档案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应对相关岗位和人员违反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及档案管理要求,发生档案泄密、造成档案损毁等行为提出责任追究和处罚措施。既可单独制定,也可纳入到相关的管理制度中。

       6.1. 1.4 档案管理应急预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制定档案抢救应急措施,包括组织结构、抢救方法、抢救程序和转移地点。

       6.1.2 管理制度

       根据档案工作各环节需要,制定相关制度。其中文件材料归档、鉴定销毁、保密、利用、移交、电子文件管理、科技档案补充更新等制度等需要其它部门配合档案部门贯彻实施;档案保管、统计,档案管理系统操作,库房管理等制度主要是档案部门和档案人员贯彻实施。

       6.1.2.1 文件材料归档制度主要包括归档范围、归档时间、归档要求以及控制归档质量的措施。

       6.1.2.2 鉴定销毁制度应明确鉴定工作的组织及职责、鉴定方法、鉴定时间和销毁要求。

       6.1.2.3 保密制度应明确档案形成者、档案管理者、档案利用者承担保密的责任。

       6.1.2.4 利用制度应明确档案提供利用的方式、方法,规定查(借)阅档案的权限和审批手续,提出接待查(借)档案的要求。

       6.1.2.5 移交制度应规定档案移交范围、移交对象、移交内容、移交程序及手续。

       6.1.2.6 电子文件管理制度应对本企业计算机应用系统中形成的电子文件、数据库提出归档、管理和利用要求。

       6.1.2.7 科技档案补充更新制度应明确科技档案补充更新原则,补充更新程序和方式、违规处罚原则。

单位档案管理制度怎么制定

       档案管理制度为了建立健全公司的档案工作,加强对公司档案的科学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 公司的档案范围1. 企业行政文书档案。包括法规性文件;各种合同及协议书;会议文件;工作计划、规划和工作总结;有关干部的任免、奖励和处分、调配人事材料;职工花名册、人事档案等。2. 企业管理档案。包括企业生产经营计划、各种指标类定额类文件、企业管理方面的各种市场信息、劳动工资档案,固定资产及办公用品名册,产品质量、用户档案等。3. 企业技术档案。包括技术研究档案、产品档案等。4. 企业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档案、会计帐簿档案、会计报表档案等。5. 企业业务档案。包括与客户的往来函件(含传真、电子邮件等)、商务报告、贸易单据等。6. 企业声像档案。包括照片、录音、录像档案等。二、公司档案管理体制1. 公司档案管理机构:行政部统一管理公司各类档案(会计档案除外)。2. 公司指定专人分管公司档案工作,保管人必须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并接受必要的培训。三、立卷归档制度1.档案的收集:收集工作是建立在归档制度上的。各业务部门将办理完毕的文件材料,经过挑选,立卷,定期移交各档案室集中保存。2.归档范围:凡是本单位具有考查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包括包括与客户的往来函件(含传真、电子邮件等)、商务报告、贸易单据,以及工作日记、照片等各种形式、载体的文件。3.归档时间:办理完毕的文件,按工作阶段性进行归档:3.1.按年形成的文件,第二年上半年归档。3.2.凡是有法律效用的文件材料,一生效就归档。3.3.凡是有机密性的文件,随时形成,随时归档。3.4.工程项目,科研课题,鉴定,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归档。4.归档要求4.1.材料完整齐全。4.2.系统、条理、保持有机联系。凡是归档文件材料,均要按其不同特征组卷,尽量保持它的内在联系,区分它们不同的保存价值。文件分类准确、立卷合理。4.3.立卷时,要求将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等统一立卷,不得分散。4.4.在进行卷内文件排列时,要合理安排文件的先后秩序,按时间先后排列。对于同一事情的同一文件,应统一规定进行,比如:正件与附件,应正件在前,附件在后等。4.5.由档案部门对业务部门加以指导,协助业务部门共同做好旧档的组织工作。办理移交手续,双方在移交清册签字。5.部门归档要求5.1.编制立卷项目,将办理完毕的文件按有关条款归入卷内,便于次年立卷。5.2.文件按时间顺序排列,最近的在最上面。5.3.一个客户一个立卷,一个档案盒。5.4.贸易档案与往来函件分开放,贸易档案分笔次按各自的发票流水号放在文件袋里。5.5.定时交档案室:文件量少的,一年交一次,次年上半年收集。文件量大的,一年交两次,次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一次。6.档案室在收到业务部门的归档和各类文件后进行分流排列编日,作进一步的整理和局部调整等。7.记录档案文件材料须用碳素笔写。在无特殊情况下,须用A4纸。四、档案管理工作1.档案的管理:区分全宗,正确立档单位;分类,依据档案、来源、时间、内容、形式分成若干层次和类别;案卷排列并编制案卷目录。2.档案保管:公司设立专用文件库保存档案。3.档案的鉴定:从档案的内容、来源、时间、可靠程序、名称鉴别、档案价值,确定各类档案的保管期限,编制成表。4.档案的销毁编制销毁清册;办理销毁手续,经总经理批准,方能销毁;销毁要有二人以上监销,并在清册上签字。五、档案利用工作1.凡需调阅档案,均须填写档案借阅单,依据借阅权限和档案密级,经各级领导签批后方能借阅。借阅档案应在“档案借阅登记簿”上登记,注明借阅档案的名称、密级、借阅方式、数量、期限。2.档案利用方式有:提供档案原件;提供档案复印件;提供文献索引资料。3.档案管理部门要主动向部门员工提供公司档案编研信息服务,主要方面为政策信息、管理信息、产品信息、市场信息等。4.依据国家统计和有关法律法规,做好企业档案统计工作。

公司的档案管理制度怎么做?

       档案管理制度范文,下面就来给大家详细介绍:

       档案管理制度可以分为三个部分来描写,首先可以描写建立制度的目的,第二个可以描写具体有哪些制度,第三个可以描写有哪些特别注意事项。

档案管理制度范文1

       行政事业单位正处于深化改革、管理转型的关键时期,对干部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在事业单位改革与发展中作为一项全局性、战略性的重要工作,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应广大学员要求,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培训中心和北京中建启航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定于2019年9月、10月分别在长春市、成都市举办“机关事业单位内部绩效工资分配与绩效考核、特殊薪酬激励政策及方案设计暨岗位设置专题研修班”。培训旨在通过系统的理论学习,针对性的课堂讨论,提升干部的职业素养、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切实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培训班由北京中建启航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承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机关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制度的改革措施1.中共中央办公厅《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政策宣贯解读2.人事档案的归档要求、调转及手续、信息化建设3.人事档案管理内容及审核要求、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归档范围的规定和分类方案4.干部人事档案人事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方法

       (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绩效工资分配与绩效考核1.行政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难点及对策2.行政事业单位基础性与奖励性绩效工资方案的设计技巧3.行政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组织实施方法与步骤4.一般职工绩效指标客观量化设计及案例5.职能部门和业务部门绩效指标客观量化设计及案例6.部门和岗位工作量平衡方法及案例分析7.一般职工绩效考评组织实施难点与对策8.绩效考评结果评价方法9.绩效考评结果反馈面谈艺术10.行政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操作方案设计实操11.行政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方案设计技术

       (三)行政事业单位特殊薪酬激励政策及方案设计1.行政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改革走向及特殊激励政策2.行政事业单位年薪制工资分配方案设计3.行政事业单位协议工资分配方案设计4.行政事业单位项目工资分配方案设计5.行政事业单位科技成果转化提成分配方案设计6.行政事业单位特设岗、创新岗及流动岗薪酬方案设计7.兼职兼薪离岗创业特殊薪酬激励规定与管理8.行政事业单位实施特殊薪酬激励政策的配套管理

       (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与管理方案设计1.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系列文件解读2.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等级设置、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设置、特设岗位设置3.事业单位的不同类别岗位的结构比例4.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法与动态调整5.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中存在的特殊问题(如最高等级设置、双肩挑、一级岗位设置等)及解决方案6.岗位设置与绩效量化考核、绩效工资分配相互衔接的操作方法7.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与管理的案例分析

       (五)行政事业单位相关法律法规与风险防范1.《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解读2.行政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与风险防范3.行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相关法律法规与风险防范4.行政事业单位干部选拔与全员聘用相关法律法规与风险防范5.行政事业单位用工选择相关法律法规与风险防范6.行政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相关法律法规与风险防范7.行政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相关法律法规与风险防范8.行政事业单位劳动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与风险防范9.行政事业单位劳动关系相关法律法规与风险防范

       二、主讲专家届时拟邀请相关政策部门专家授课;结合典型案例和实例分析、经验交流等方式进行;培训结束后,统一颁发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培训中心“机关事业单位内部绩效工资分配与绩效考核、特殊薪酬激励政策及方案设计暨岗位设置专题研修班”结业证书。

       三、培训对象各级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各教育、科技、卫生、文化体育、新闻广电、住建、交通、财政、国土、税务、司法、编办、城管、规划、房产、公安、水利、环保、市场监督管理、粮食、农牧业、林业、水利等行政事业单位领导、科研院所、行业协(学)会等相关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四、培训费用培训费2800元/人。(含专家费、场地费、资料费、午餐费等)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培训时间及地点2019年09月19日-23日长春市2019年10月23日-27日成都市

       六、报名办法

档案管理制度范文2

       为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工作,夯实档案工作基础,切实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根据《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现制定管理办法如下:

       本办法适用于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下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的档案管理工作,实行单位一把手负责制,选配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的专门工作人员(以下简称人事干部)负责本单位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接交和利用工作,并保证人员相对稳定。

       档案工作应遵循五大原则,即党管干部、党管人才,依规依法、全面从严,分级负责、集中管理,真实准确、完整规范,方便利用、安全保密。

       各单位人事干部主要负责本单位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移交和保管保密工作,负责本单位档案的查(借)阅等档案利用工作,负责接交的档案材料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坚决杜绝非专职人员办理档案相关事宜。

       一、档案内容

       档案材料主要涉及干部职工工作及学习过程中形成的供组织考察的各类资料,包括十大类:一是履历类材料,二是自传和思想类材料,三是考核鉴定,四是学历学位、职称、论文、培训,五是政审、审计类,六是党、团材料,七是表彰奖励材料,八是处分材料,九是工资、任免、招工、入伍、考察、职级并行、出国(境)审批,十是报到(派谴)证、计生材料。

       二、档案管理

       档案管理包括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整理和接交。

       收集档案材料时应确保收集材料属归档范围,确保收集材料填写规范、真实完整。具体要求:①档案材料应当为原件;②档案材料载体使用国际标准A4型(长297毫米,宽210毫米)公文用纸,用黑色的中性笔填写(或打印);③属成套材料的,必须头尾完整。

       经鉴别,符合归档范围的材料自材料形成之日起一个月内按要求履行移交手续送交档案室。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未及时移交的档案材料,档案室不再接收。

       三、档案利用

       档案利用主要包括查(借)阅、复制和摘录等。严禁拍摄复印档案内容,因工作需要取证的,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复印。

       查(借)阅档案一般要求2名以上***员按程序申请,

       由档案室根据规定,确定是否提供和提供什么材料。严禁个人查(借)阅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档案一般不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外借的,由借阅单位履行审批手续,限期归还,不得转借。

       查档(含复制、摘录)程序:查阅单位填写《查阅档案审批表》,经单位和主管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报档案室分管领导审批,人事干部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及审批后的《查阅档案审批表》到档案室办理。不得凭借调查证明材料介绍信查档。

       临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11日

档案管理制度范文3

       近日,国家档案局局长李明华签署国家档案局第十三号令,公布《机关档案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规定》的颁布实施,是国家档案局在新形势下推动机关档案工作的一项重大举措。《规定》是以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制定的。全文共7章70条,第一章“总则”,明确了《规定》制定的目的和依据,机关档案定义,机关档案工作的意义、体制和管理原则;第二章“机构和人员”,明确了机关档案工作机构、人员的要求,确定了机关档案工作的基本任务;第三章“基础设施”,明确了机关应设置的各类档案用房及基础设施设备要求;第四章“管理要求”,明确了机关档案的门类和管理要求,提出了档案从形成到移交整个管理流程的各项要求;第五章“信息化建设”,明确了机关档案信息化工作管理要求,对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和电子档案的管理做出了详细规定;第六章“奖励与处罚”,明确了应予奖惩的各类情形;第七章“附则”,对解释权、施行日期等加以规定。

       《规定》具有3个显著特点。一是普适性。将适用范围确定为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可参照执行。《规定》对机关档案管理工作提出的要求,充分考虑了不同层级机关客观条件的差异,特别对县级或档案形成数量较少的机关明确了基本要求。二是实用性。《规定》梳理借鉴数十个机关档案工作参照的标准规范,对机关档案门类划分,档案形成收集、整理归档、保管保护、鉴定销毁、开发利用、统计移交等做出详细规定,具备较强的实用性和操作性。三是创新性。《规定》特别关注近年来机关档案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了新形势下机关档案工作的任务和要求,明确了机关档案工作监督指导的原则和方式,提出了建立档案工作协调机制和工作网络,确定了档案工作各类业务用房需求,加强了机关档案信息化工作等,为机关档案工作转型升级提供了依据。

       国家档案局希望各地区各部门认真学习,抓好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将继续组织宣贯活动,不断加强监督指导,采取有效措施引导提升各地区各部门机关档案管理水平。

       以上就是小编今天的分享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如何规范档案日常管理?

       参照《企业档案工作规范》中“6 档案工作制度”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附:

       6 档案工作制度

       6.1工作规章

       6.1.1明确企业文件形、成归档责任。企业在制定有关规章、标准和制度中应提出相应的文件收集、整理和归档的责任要求。

       6.1.2制定企业档案工作规定。企业档案工作规定是企业档案工作的基本要求,其主要内容应包括:档案工作原则及管理体制,文件的形成、积累与归档职责要求,档案收集、鉴定、整理、保管、统计、利用要求,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的处置原则,解释权限等。

       6.1.3 建立档案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相关岗位人员违反文件收集、归档及档案管理制度,发生档案泄密、造成档案损毁等行为,企业应提出责任追究和处罚措施,并将有关要求纳入相关管理制度。

       6.1.4 制定档案管理应急预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企业应制定档案抢救应急措施,包括组织结构、抢救方法、抢救程序、保障措施和转移地点等。对档案信息化管理的软件、操作系统、数据的维护、防灾和恢复,应制定应急预案。

       6.2 管理制度

       6.2.1 文件归档制度。应明确文件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归档时间、归档程序、归档质量要求以及归档控制措施。

       6.2.2 档案保管制度。应明确各门类档案保管条件、特殊载体档案保管方式、档案清点检查办法、对受损档案的处置办法、档案进(出)库要求、库房管理要求和库房管理员职责。

       6.2.3 档案鉴定销毁制度。应明确鉴定、销毁工作的组织、职责、原则、方法和时间等要求。

       6.2.4 档案统计制度。应明确统计内容、统计要求和统计数据分析要求。

       6.2.5 档案利用制度。应明确档案提供利用的方式、方法,规定查(借)阅档案的权限和审批手续,提出接待查(借)阅档案的要求。

       6.2.6 档案保密制度。应明确档案形成者、档案管理者、档案利用者应承担的保密责任。

       6.2.7 电子档案管理制度。应对企业各信息系统中形成的电子文件提出归档、管理和利用要求。

       6.2.8 档案管理系统操作制度。应明确档案管理系统操作人员的职责、档案管理系统软件、硬件的操作要求。

       6.3 业务规范

       6.3.1 文件、档案整理规范。应明确文件立卷与档案整理原则、整理方法、档号编制要求和档案装具要求等。

       6.3.2 档案分类方案。应明确分类依据、类别标识、类目范围。

       6.3.3 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应明确各类文件归档的范围及其相对应的保管期限。

       6.3.4特殊载体档案管理规范。应明确不同载体档案收集、整理的要求和保管的条件。

企业档案管理规定

       档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人员岗位责任制

       1、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和管理水平。忠于职守,遵守纪律,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档案业务培训,并经考核取得岗位资格证书。

       2、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和《湖北省档案工作条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本系统(行业)有关档案工作的法规和规章,认真履行本单位各项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对造成档案损毁、丢失、泄密、擅自复制等渎职行为的,要及时向领导报告,并根据《档案法》及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直接***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3、熟悉本单位和本系统业务工作,了解本单位各类文件材料的形成过程,掌握分类方法、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

       4、切实做好档案的收集、分类、整理、编目工作,保证档案的齐全完整,提高案卷质量,力争达到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

       5、同鉴定小组其他人员一同定期对室藏档案进行鉴定,对已到保管期限的档案资料认真鉴定分析,对已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提出销毁意见,造具销毁清册,写出鉴定分析报告,经领导批准后,和有关人员一起进行认真负责地销毁。

       6、保持库房的整洁卫生,档案案卷排列有序。认真做好档案“八防”工作,坚持做好温湿度记录及湿度调控工作。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经常核对档案资料,做好记录,及时处理档案保管、保护方面的事故,保证档案的完整与安全,最大限度地延长档案寿命。

       7、编制科学的检索工具,全面熟悉室藏情况,积极主动地提供档案资料,做好咨询服务工作和档案利用工作,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坚持做好查借阅登记和利用效果登记,注意搜集利用效果和信息反馈,编制利用效果实例和档案信息。

       8、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利用室藏档案编写一些有价值的档案资料,以满足各项业务工作的需要。

       9、积极参加本单位组织的科研课题鉴定会、单位工程验收会、初步竣工验收会、竣工验收会等活动,认真接收上述活动形成的应该归档的文件材料,并整理归档。

       10、做好档案的统计工作,建立统计台帐,及时、准确地向档案管理部门填报机关档案工作统计年报及其他调查统计表。

       11、在做好单位内部档案管理的同时,还要对单位内部各科室和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二、档案保管制度

       1、收进、移出档案和资料,必须认真清点,严格履行交接手续。

       2、保管档案和资料,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的卷皮和卷盒,并排列有序,便于查找。

       3、档案资料库房必须坚固,必须装备铁门、铁窗和其他防盗、防水、防潮、防霉、防虫、防尘、防鼠、防太阳光直射、防有害气体等“十防”设施。

       4、随着气候变化,做好库房密闭、通风、温湿度调节,并适时进行除湿或除尘工作,以防档案霉变。

       5、档案资料库房必须与档案工作人员的办公室、阅览室分开,但要相对集中,便于管理。

       6、库房专管人员进出库房,应随手关门上锁,非专管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库房。

       7、必须定期检查、清点库藏档案和资料。发现档案霉烂、褪变、破损或帐物不符时,必须及时追查、处理和修复。因失职而损毁、丢失档案资料者,按档案法规严肃处理。

       8、档案管理人员工作变动时,必须将所保管的档案和资料清点移交,否则不予办理调离手续。

       三、档案复制制度

       1、要遵循保密原则,凡涉及保密的档案不得复制。

       2、复制档案中的内容,须经处领导同意,由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复制。

       3、破损的档案,档案员要及时修改和复制。

       4、对利用较多的档案,可复制数份,以利用使用,并保护原档案,减少档案的磨损。

       四、档案查借阅制度

       1、本着方便工作、满足利用的原则,档案资料一般不予借出,须在档案室、阅文室内查阅。

       2、本处有关科室因工作需要须借阅档案,原则上只能在阅文室内查阅,确实要借出的档案,必须经分管处长签批,方可办理借阅手续,借阅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周。

       3、外单位来查找利用档案者,一律凭单位介绍信,经本处领导签字同意,有关部门派人陪同,方可查阅。

       4、借阅者不准在档案材料上划杠、打圈、勾画,不准涂改撕毁,不准将档案材料带回家或放在不安全的地方,更不准将档案保密内容外泄。

       5、查阅档案时,禁止吸烟、喝水、防止烧毁、水渍档案。

       6、借阅者归还档案时,应填写利用效果信息反馈,认真履行交接签字手续,如发现有撕毁、涂改和损坏现象,按照档案法规有关条款及追究责任。

       五、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档案库房管理,做好档案的保管和保护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保持库房内清洁卫生,整齐美观,坚持不定期查库,并认真做好记载。

       2、注意库房安全。库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杂物。进出库房随时关门上锁,不允许非库房管理人员进入库内。

       3、定时测量记录库内温度。要求库内温度控制在14-24℃,相对湿度控制在45-60%范围内,并注意做好空调机和去湿机的定时开关工作。

       4、搞好库内防盗、防火、防尘、防潮、防磁、防高温、防虫、防鼠、防有害气体等“十防”工作。

       5、遇有特殊情况,及时向分管领导和职能部门报告,保护现场不受破坏。

       六、档案立卷归档制度

       1、归档范围

       凡是本单位在各项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门类、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图表、帐薄、声像、照片、实物以及上级印发需要本单位长期执行和落实的各项规定、制度等均属归档范围。

       2、归档时间

       (1)各项管理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各科室应在工作完成后及时向综合档案室移交。

       (2)堤防建设工程在立项之初及竣工完成之间所形成的资料在第一时间移交给综合档案室。

       (3)财务会计档案,由财务科按照归档要求整理装订成册,保管一年后移交给综合档案室。

       3、归档要求

       (1)归档的文件材料一般一式一份,本单位发文、基建项目档案一式贰份,堤防建设项目档案按上级要求制定份数。

       (2)自己撰写的归档文字材料,必须用碳素墨水和黑墨水书写,禁止圆珠笔、复写纸书写,粘贴装订要符合档案技术保护要求。

       (3)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整齐、清洁、字迹清楚,便于利用。

       (4)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层次分明,符合形成规律。

       (5)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完整、系统、准确的反映各职能部门在各项活动中真实内容的历史过程。

       4、归档手续

       移交档案时要认真履行交接手续,填写档案移交登记表,一式两份,经清点无误,双方签字后,各自保管一份,以备查找、负责。

       七、“三纳入”、“四参加”制度

       1、将档案工作纳入到堤防处工作计划,领导工作议事日程、岗位责任制中。

       2、堤防处有关会议要有档案部门或专(兼)职档案人员参加。

       3、工程项目建设、科研、设备安装、调试等业务活动要有专(兼)职档案人员参加。

       4、科技项目的鉴定,有档案专职人员参加。

       5、基建、设备、科研成果验收活动有档案专职人员参加。

       档案人员参加以上活动中带回的资料,必须及时登记和整理,分类立卷归档,不得作为私有,一经发现,从严处罚。

       八、档案史料编研制度

       1、综合档案室是堤防处档案史料的收集、管理、开发、利用的职能部门,编研工作是档案室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责。档案人员应根据堤防处岁修、防汛、堤防管理过程中形成的档案史料,坚持做到经常不断的搞好编研和开发,以满足各方面利用档案史料的需要。

       2、根据堤防处各项业务工作需要,档案室按规定搞好档案全宗介绍、组织机构沿革、基础数据统计、专题文件汇编等必须编写的档案史料。

       3、深层次的编研工作,可根据堤防处的特点,由档案部门或组织专门写作班子集中进行编写。

       4、编研的档案史料,只限堤防处内部使用,不得对外借阅和向社会公布。如确因工作需要,外借或向社会公布档案资料时,必须经处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手续。

       九、文书材料归档制度

       1、本单位形成的各种专业内容、各种载体(纸张、胶卷、磁带)、各种形式(如文件、文字材料、图纸、图表、声像——即照片、录像、录音等)各类档案均须及时送本机关综合档案室归档。

       (1)文书档案,应于档案形成年度的次年第一季度末前归档完毕。

       (2)会计档案,应于形成年度为单位,于决算批准后,继续在财会部门保存一年期满时,向综合档案室移交。

       (3)科技档案,应分别在一个科研课题、一个试制产品、一项工程或其他技术项目完成或告一段落后及时归档。

       (4)其他各种专业档案,均必须按其形成规律,遵守上级档案部门或专业部门的规定及时归档。

       2、凡属本处职能工作所应当负责贯彻执行及凭借指导本机关职能工作的,凡记述本处实际工作或生产技术活动历史面貌的文件(包括正式文件和一般文件材料)电报、图纸(含底图)图表、报表簿册(即各种登记簿、帐簿、名册)和录音、录像、照片等均须向综合档案室归档。

       3、归档工作,务须保证归档文件材料的种类、稿本、份数以及每件文件的页数均须齐全完整。

       4、凡归档的文件材料,须在“保持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的同时按文件的保存价值(即永久、长期、短期)组成保管单位(案卷)编目归档。

       5、归档文件材料中的文件与电报应逐一分类立卷。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示、转发文件的批文与原文、多种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不得分开立卷。

       6、按年度归档的档案(如文书、会议……档案等),跨年度的请示与批复一并归入复文件,没有复文的请示归入请示年;跨年度的规划归入针对的第一年;跨年度的会议文件归入会议开幕年;非诉讼案材料,归入结案年。

       7、卷内文件必须排列有序。一般按责任者——问题——时间排列,使同一文件的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重要文件的历次稿件依次排在定稿之后;非诉论案件卷,结论、决定、判决性的文件材料在前依据材料在后。

       8、卷内文件,应安排列顺序逐件逐页编所在页号或件号。即:

       装订的卷,在有文字的每页文件的下面右上角,背面左上角编全卷文件统一的顺序页号;

       不装订的卷,应在每份文件首页右上角加盖档号章,在章内填上顺序件号;

       图表和声像材料,应在装具上或在声像材料的背面逐件编号。

       9、凡归档案卷,不论永久、长期和短期保存价值,均须按规定格式逐卷填写内文件目录和备考表。

       (1)填写目录时,不得随便改变和简化文件题名(即标题);

       (2)对没有题名或题名(如通知)不能反映文件实质内容的文件,应根据文件内容予以拟制;

       (3)对没有责任者(即作者),年、月、日的文件,要考证清楚,补齐后填入有关项内;

       (4)会议记录、应填写每次会议的时间和主要内容;

       (5)填写卷内文件目录的字迹要工整;

       (6)填写卷内文件的情况说明,应逐项填写在备考表内。无需说明的卷,亦应将立卷人、检查人的姓名和立卷的时间填上;

       (7)卷内文件目录置于卷首,备考表置于卷尾。

       10、声像材料应用文字标出所摄声像的人、物名称、身份(或职务)及其活动时间、地点、中心内容和摄录者。

       11、凡归档的文件材料,均须去掉订书针、别针、大头针……等金属物;如有破损者,应按裱糊技术要求托裱;如有字迹扩散褪变者,应复制,复制件与原件一并归档。

       12、凡归档的文件、材料,均须装订。凡装订的案卷,须按卷内文件目录在其首、备考表在其尾,卷内文件依预先后排列的顺序理齐,做到右、下侧齐整;采直径1-1.5毫米粗细的纱绳和用“三孔一线”装订法装订;凡不装订的案卷,应用细线和缝纫机装卷内文件逐件装订。

       13、归档文件材料的卷皮、卷盒和卷内文件目录、备考表、案卷目录……等,必须符合档案部门规定的标准和规范,并按规定格式和要求填写清楚。

       14、归档案卷的标题要简明、确切地反映卷内文件内容,一般应由卷内文件的负责者(即作者)、内容和名称等部门组成,对责任者简称的使用,要通俗易懂,保持一致。

       十、档案移交制度

       1、国家规定应向当地档案馆移交的永久和长期保管档案,本处必须按规定时间办理移交手续,并妥善保管交接凭证,还应在检索工具上注明。

       2、档案工作人员调离工作后,必须办完移交手续后,方可离岗办理调离手续。

       3、对档案收进、移出、利用销毁的情况要认真登记,为统计和移交工作作好准备。

       4、移交登记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既要有综合性的报表,又要有详细的明细表,要做到帐物相符、账表相符。

       十一、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为加强会计档案的管理与利用,根据财政部、国家档案局颁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1、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帐薄、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均应由财务科按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在会计年度终了后,暂由财务科保管一年,期满后,编造清册全部移交到综合档案室保管。

       2、档案室接收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装、整理的,应会同财务科经办人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职责。

       3、严格执行安全保管制度,谨防损毁,不得失密和泄密。

       4、调阅会计档案,须由财务科长陪同借阅。

       5、对保管期已满的会计档案,由综合档案室提出销毁意见,经处档案鉴定销毁小组鉴定,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后,方可销毁,监销人员在销毁清册上签字盖章。

       十二、声像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声像(照片、录相带)档案管理,更好地开发和利用声像档案信息资料,特制定本制度。

       1、对声像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其完整、系统、安全,以备管理使用。

       2、声像档案的收集工作、整理程序和保管条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规范管理。

       3、声像档案管理员应随时收集、征集零散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照片、录相带。

       4、借阅声像档案,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借阅审批手续,归还时按规定进行质量检查、验收。

       5、对收藏的声像档案要根据具体情况定期检查。

       6、严格做好声像档案的保密工作。

       十三、实物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实物档案的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实物档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特制定本制度。

       1、对实物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其完整、准确、系统、安全,以备开发和利用。

       2、实物档案范围包括:锦旗、匾牌、字画、印章、荣誉证书、奖杯。

       3、实物档案的归档,要求保证实物的完整、整洁、干净,注意防火、防潮、防尘。

       4、实物档案的归档时间要求处属各科室应及时将实物档案移交档案室归档。

       5、实物档案的借出,必须经处领导批准,按规定办理借出手续,如果展出,要对展出实物档案定期进行检查。

       6、实物档案如有破损,必须进行认真修复和技术加工,以延长实物档案寿命。

       7、建立实物档案登记和统计制度,每年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十四、档案保密制度

       1、档案工作人员应严格贯彻执行国家保密法规,遵守保密纪律,明确保密职责,维护档案的安全的完整。

       2、保密文件材料、档案的密级划分、变更和解密,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制度和规定办理。保密档案及文件材料,要妥善保管,绝密档案要单独保管。

       3、档案库房设施应符合“八防”的要求,要安装铁门(防盗门)铁窗,凡遇重大节日应提前对库房的安全保密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不该说的国家秘密不说,不该知道的国家秘密不问,不该看的国家秘密不看,不该记录的国家秘密不记录。

       5、不准私自或在无保密保障的情况下复制、使用、存放、销毁于国家秘密的文件、档案、资料和物品。不准将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档案、资料和物品作为废品出售。

       6、不准借阅秘密档案资料。查阅秘密档案或文件,应履行审批手续,并限于保密室或档案室内阅览,不得抄录和带出,不得向别人透露秘密文件的内容。

       7、不准携带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档案、资料的物品外出开会、参观、学习、游览、探亲、访友和办私事,如确因工作需要,须经保密部门审查批准,同时指定专人保管。

       8、不准向家属、子女、亲友及其他不应知悉者谈论国家秘密。

       9、定期进行保密文件、档案、资料和物品的清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10、不准隐瞒泄密事件,对于造成失密、泄密的人员或事件要及时报告,并视其情节依法追究责任。

       十五、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1、成立档案鉴定小组,鉴定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档案人员及有关部门的人员组成。

       2、鉴定小组以专业主管部门确定的档案价值鉴定原则和标准为准绳,以档案的保管期限为依据,及时组织对到期档案进行鉴定。

       3、鉴定工作结束后,要写出鉴定报告,在保管单位备考表中注明鉴定意见,由鉴定小组负责人签名并注明日期,对无保存价值需要销毁的档案及文件材料,要造出清册,提出销毁报告,经分管领导批准,并报送有关档案部门备案,然后方可销毁。

       4、对已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或文件材料,重新鉴定后,确有保管利用价值需要延长保管期限的,应重新规定保管期限,其保管期限从第一次鉴定的年限算起。

       5、经过鉴定,对延长保管期限的档案或文件材料要重新组卷,要达到划定保管期限准确,保管单位质量达到标准规定,鉴定中发现档案不准确、不完整,档案部门要及时向领导汇报,责成有关科室或责任人负责修改、补充。

       6、销毁档案时,监销人员不得少于2人,应由档案室和有关业务部门派员在指定地点共同监销,监销人员在销毁以前,应认真进行清点核实,销毁后要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销毁情况报告领导。

       7、销毁档案时,必须注意保密,监销人员在档案尚未安全毁掉时不得离开现场。

       8、情况特殊的专门档案另有销毁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六、档案利用制度

       1、本单位档案仅限于本单位及本系统工作人员利用。凡查借阅档案,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填写查借阅登记表和利用效果登记表,并将利用结果及时向档案室反馈,任何人不得例外。

       2、外单位来查阅档案资料的人员,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检验查阅人员的身份和问清查阅的目的、范围,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

       3、查阅档案人员应在阅文室、保密室内查询,并保持安静、卫生,不得在室内吸烟、喝水,以防损坏档案。

       4、查阅秘密文件必须履行审批手续,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5、借阅档案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延长时间需办理续借手续,最多不得超过7天,借用份数每人每次不得超过3份。

       6、借阅者应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不得在档案上乱写乱画,不得转借和影印、复制、拆换、涂改及污损,违者必究。

       7、借阅档案归还时,档案管理人员要认真清点,仔细检查,并做好归还记录。借阅档案未还人员若要长期离岗必须在离岗前,将所借档案全部归还,以利保管和利用。

       8、凡遇节假日特殊情况,档案室有权随时收回借出的档案、材料,以利安全保密等工作。

       9、凡在借阅档案过程中,造成案卷散失,污损或不归还者,应按《档案法》及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0、复制、抄录档案资料,要经领导批准,抄录复制的档案由档案员核对无误,加盖公章,方可有效。

       11、档案人员应根据本单位工作的特点按照室藏档案的内容、种类和结构,编制科学的检索工具和有参考价值的档案资料,以提高档案的查全率。

       十七、档案统计制度

       1、档案统计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要求。

       2、档案统计包括登记和统计两个部分。档案室要建立档案工作统计台帐,档案人呐喊要认真细致地做好档案收进、移出、整理、鉴定、销毁、抢救、清理、保管的数量、状况及结构的登记和统计,还要做好档案检索、编研和利用情况的登记和统计。

       3、档案统计内容与指标要保持一致性、稳定性和连续性,不得随意更改。

       4、统计数字要准确无误,情况要真实,结论要正确,各项数字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字迹工整、清楚、不得潦草和模糊。

       5、及时、准确向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填写单位档案工作统计年报及其他档案调查统计表,统计表要由领导签字盖章后方能上报或归档。

       6、坚持做好温湿度记录、掌握库房温度变化情况,定期分析研究,采取科学的降温去湿措施,使库内温湿度控制达到国家和本省规定的标准。

       7、档案室要定期对档案统计资料进行归纳整理,定期对统计数据进行必要的综合、分析和研究,从而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误,更好地认识和了解机关档案管理的现状,掌握发展规律,分析发展趋势,提高管理水平。

档案管理有那些流程

        档案管理亦称档案工作。是档案室直接对档案实体和档案信息进行管理并提供利用服务的各项业务工作的总称,下面是我为你整理的企业档案管理规定,希望对你有用!

        企业档案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公司档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公司各级部门及员工从事业务、经营、企业管理、公关宣传等活动中所直接形成的对企业有办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账册、凭证、报表、技术资料、电脑盘片、声像、胶卷、荣誉实物、证件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 公司及各部门、员工有保护档案的义务。

        第四条 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保管、分级查阅的原则,进行网络化管理。

        第二章 档案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公司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即资料员)。

        第六条 档案工作由公司总经理统一领导,办公室负责接收,收集、整理、立卷、保管由附件二指定的由办公室保管的档案和提供其利用工作,并监督各部门、各下属子公司、各参股公司、各合资合作公司的档案工作。

        第七条 办公室应逐步完善档案制度,确保档案安全和方便利用,采用科学手段,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

        第三章 档案的管理

        第八条 整理办法:

        1. 方法:以问题特征为主,立小卷,一事一卷。

        2. 步骤:

        A. 收集

        文书档案:当年立前一年的卷,并预立当年的卷。企业科技档案类:立竣工工程卷,未竣工工程资料整理成册。

        B. 整理 根据分类和成立时间整理。

        C. 分类 根据下述分类方法分类

        D. 立卷 区分不同价值确定保管期限:永久、长期、短期。

        第九条 过程管理:

        1. 属于公司保管的档案:公司及各下属子公司的各部门的资料员做好平时文件的预立卷工作,并在事件结束后或在每季头一个月的十日前将上季需归档的预立卷的文件整理成册移交办公室保管,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

        2. 属部门保管的档案:在每季头一个月十日前汇编成册上报办公室,各分级保管者在每年的二月十日前将档案总目录、预立卷材料的目录交办公室。

        第十条 监督:办公室根据各部门和各部门上报的档案总目录、预立卷材料的目录,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来监督各部门及各部门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销毁:须报总经理批准,销毁时应有两人以上负责监销,并在清单上签字。

        第十二条 公司档案的分类及编号:指定资料员经办公室培训后,按有关档案分类及编号要求操作。

        第十三条 在业务中对外签署的各种经济合同按《合同管理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借阅:因公司需要借阅文档的,应填好档案查阅单,员工不得随意外带有关公司重要的文件材料,确因工作需要外带,需办理档案外借手续,经办公室核准后,方可带出,用毕即归还。阅档人对所借阅档案必须妥善保管,不得私自复制、调换、涂改、污损、划线等,更不能随意乱放,以免遗失。

        第十五条 分级查阅:具体的查阅分档,公司拥有绝对的制定权。

        第四章 档案备份制度

        第十六条 公司所有有价值的文件、报表、业务记录等必须备份。

        第十七条 各部门应尽量采用电脑管理和工作,便于业务资料的数字化处理和保存。对存入电脑的资料、档案,按《计算机管理办法》管理。

        第十八条 备份盘与源盘应分开存放,公司的备份盘应在公司外保存。

        第五章 处理条例

        第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据情节轻重,给予50~500元扣薪处理,若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毁损、丢失或擅自销毁企业档案

        2. 擅自向外界提供、抄摘企业档案

        3. 涂改、伪造档案

        4. 未及时上报归档或管理不善的档案管理者

        5. 未按手续就借阅、外带者或越级查阅者(档案管理者同罚)

        第六章 责任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伟凡公司各员工各部门。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监督责任部门为公司办公室

        第一责任人为各部门指定的资料员;

        第二责任人为资料员所在部门的部门经理。

        业务资料管理规定

        为提高公司档案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业务资料归档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制定本规定。

        一、 业务资料归档责任主体

        综合业务部负责制定业务资料管理标准,对各业务部门资料归档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培训,各业务部门负责各类专业性和具体性业务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提供利用工作。已经办结的项目,由业务部门归档完毕后按照规定时间上交办公室统一保存。卷盒(夹)等耗材,统一由办公室调配,业务部门申领。

        二、 归档文件要求

        1、 归档文件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

        2、 归档文件材料要符合文件制作要求,标题、落款、时间(年、月、日)、印章、正文与附件、正式发文的定稿和签发单、上级来文和承办单、请示与批复以及专项成套材料等必须齐全完整。

        3、 归档文件材料应质地优良、书写工整、字迹清晰。

        4、 归档的文件字迹要符合长期保管需要,应使用蓝黑或碳素墨水、优质油墨书写或制作,严禁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圆珠笔、铅笔、复写纸、纯蓝(红)墨水等书写材料。

        5、 归档文件材料纸张幅面应符合要求,一般文件材料应为A4纸,必要时可使用 A3纸,但归档应折叠为A4纸大小。

        三、 整理要求

        1、 案卷题名

        案卷题名要求简练、准确,能够概括揭示卷内文件的内容与成分。

        案卷题名构成形式:

        (1)符合规范的名称+业务类型

        (2)出让宗地编号+业务类型

        (3)时间+业务类型

        2、 卷内文件排序

        (1)归档文件目录

        归档文件目录是包含卷内文件题名及其他特征,并固定文件排列次序的表格。

        (2)归档文件

        卷内归档文件一般按重要程度或时间顺序排列。

        密不可分的文件应依序排列,即正件在前,附件在后;批复、批示在前,请示、报告在后;正式发文在前,签发单在后;上级来文在前、承办单在后;文字材料在前,图样在后。重要文件的历次修改稿依次排列在定稿之后。

        (3)备考表

        备考表是对本盒案卷材料缺损、修改、补充、移出、销毁等情况进行说明的文件。

        3、 案卷装订

        (1)卷盒

        卷盒(夹)采用长?宽为315mm?235mm,其厚度可根据需要分别设置30mm、40mm或50mm的规格。

        卷盒(夹)封面项目应包括:案卷题名、编制单位、编制时间、保管期限、密级、立卷人。

        (2)案卷装订

        案卷装订前要先去除卷内文件上的金属物(订书钉、大头针等);

        文件没留装订线的要贴补加边,破损的要裱糊好,幅面较大的要折叠整齐;

        将归档文件目录、归档资料左下取齐,用铆钉装订机装订牢固,注意不倒置、不散页、不压字。

        4、 电子文件刻录

        归档完成之后,需将案卷文件的电子版本刻录在一次性写入光盘等耐久载体上,光盘标签写明年份和案卷题名,一并装入卷盒(夹)中。

        金融企业业务档案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融企业业务档案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结合金融企业业务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金融企业业务档案,是指金融企业在货币金融、资本市场、保险、信托等金融业务办理及服务活动中形成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形式的记录。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下列金融机构:

        (一)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

        (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依法设立的从事资产管理业务的子公司。

        (三)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

        (四)信托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

        (五)从事汇兑业务、支付清算业务和基金销售业务的公司。

        (六)其他经批准从事金融业务活动的企业。

        第四条 金融企业业务档案对维护金融企业和客户利益,保护消费者权益,防控金融风险,打击经济犯罪,保障国家经济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是金融企业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管理的基础,应当由企业档案部门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第五条 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根据职责负责金融企业业务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各级金融业务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负责将金融企业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纳入金融业务监督管理制度、流程,与业务同监管。

        第六条 金融企业档案部门或档案工作归口管理部门(以下统称?档案部门?)负责对本企业业务档案工作进行统筹规划、监督、指导和检查,各相关业务部门配合档案部门组织实施。金融企业所属各分支机构档案部门负责本分支机构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并对所属分支机构的业务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检查。

        第七条 金融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统一的业务文件材料归档管理制度;将业务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列入业务工作流程,列入业务工作或项目计划,列入业务部门职责范围和业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列入企业考核体系和奖惩制度,确保业务文件材料的完整归档。

        第八条 金融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业务档案保管、利用、鉴定、销毁等工作的相关制度,确保业务档案的真实、完整、有效和安全,满足企业在证据、责任、信息、存史等方面的需要。

        第九条 金融企业应当建立档案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规定归档或造成档案损毁、丢失、泄密等行为,进行相应的惩处。

        第十条 金融企业业务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档案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定期接受业务培训。

        第二章 业务文件材料的整理与归档

        第十一条 金融企业应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业务工作流程,制定本企业业务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和业务档案的保管期限表;当业务范围或工作流程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修订完善。

        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的确定,应当满足国家对金融活动的监管要求以及维护企业利益和客户权益的需求;业务档案保管期限不得短于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保管期限;电子业务档案的保管期限不短于同类纸质档案的保管期限。

        第十二条 金融企业档案部门应当按照遵循文件材料形成规律、保持文件材料之间的有机联系、便于保管和查找利用的原则,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研究确定业务文件材料归档整理和分类编号方法,制订相关标准并保持相对稳定。

        第十三条 金融企业业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应当归档文件材料按要求进行整理、立卷,定期移交本企业档案部门集中管理,并办理归档交接手续。具体归档时间可根据业务工作特点确定,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最迟不应超过次年12月31日。

        第十四条 金融企业文件材料归档一般一式一份,比较重要的或利用频繁的文件材料可适当增加份数。

        第十五条 业务文件材料中属于企业管理类的文件材料,原件存入管理类档案,在与之相关的业务档案中可存放复印件并标明互见号。

        第十六条 金融企业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档案著录。

        第十七条 纸质和电子文件同步归档的,在文件内容、相关说明及描述上应保持一致;仅为电子载体形式的业务档案,须遵照国家有关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的规定和标准执行。

        第十八条 金融企业建设业务信息系统时,应当有档案部门参与,由档案部门提出电子文件归档管理的相关需求,确保所形成电子文件能够归档,归档后电子文件符合电子档案管理要求。

        第十九条 业务工作人员岗位变动时,应当及时办理移交所负责业务工作的文件材料,并清退借阅未还的档案。

        第二十条 国内依法投资设立的金融企业有海外机构的应当建立海外机构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三章 业务档案的管理

        第二十一条 金融企业应当配备符合档案保护和安全管理要求的业务档案保管装具和库房,并保证库房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二十二条 金融企业应当按有关要求做好电子业务档案的存储和安全管理,保证电子业务档案的真实、完整、安全和可用,并对重要业务档案进行异质、异地备份,确保业务档案安全。金融企业对档案信息安全负最终责任。

        第二十三条 金融企业将业务档案管理外包的,应当严格审核承包方的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和资质。在签订合同协议时,应当明确有关档案安全保管、信息保密和提供利用等方面的责任和约定条款,以保障业务档案的安全与利用。

        严禁将涉及国家秘密的业务档案外包或委托任何社会中介机构保管。

        第二十四条 金融企业档案部门应当做好业务档案管理的统计工作和对统计数据的研究利用,保证统计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连续性。

        第二十五条 金融企业应当建立业务档案管理信息系统,逐步提高对电子业务档案的管理水平。业务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功能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四章 业务档案的利用、鉴定与处置

        第二十六条 金融企业应当编制业务档案检索工具,方便业务档案的检索与查询。

        第二十七条 金融企业应当对业务档案的查阅利用进行登记,对超权限利用应履行审批手续。

        第二十八条 金融企业档案部门应积极开展业务档案的提供利用服务工作,加强对业务档案的编研开发,满足企业金融业务活动和管理工作的需要。

        金融企业必须为有关业务监管部门、司法部门依法执行公务提供真实、准确的业务档案。

        第二十九条 金融企业应当成立由主管领导、档案部门和业务部门人员组成的档案鉴定小组,对到期的业务档案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鉴定并形成鉴定报告;对确已失去保存价值的到期业务档案,由企业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方可销毁。销毁档案应当在指定地点并有专人负责监督。对被销毁的档案应当登记造册,并与鉴定报告一并永久保存。对虽已到期、但未结清债权债务或有其他未了事项的业务档案不得销毁。对国家和社会具有重要保存价值的业务档案应当延长保管期限。

        第三十条 金融企业因各种原因变更、终止的,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业务档案进行妥善处置。

        第三十一条 未经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许可,金融企业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形式将涉及国家秘密的业务档案携带出境。

企业档案管理流程?

       一、具体流程内容如下(用公司档案管理来说明):

       1、各部门将本部门资料每周五到公司文秘处登记、存档,文秘收到资料记入电子目录保存,分类装订成册归档。

       2、综合人事部在员工试用期满,向其人事档案关系所在单位开出"调函",交员工或其委托人,在规定时间内将档案转入公司。

       3、招聘专员将入职后办理的所有资料进行整理,交由综合人事部经理,建立员工档案,将《新员工考核表》、《月度考核表》、《转正申请表》等有关个人的资料一并放入公司员工档案。

       4、所有的培训评估、奖惩记录、异动记录将存入员工档案,离职员工档案,公司保留一年。

       二、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提供利用的活动。包括:档案收集、档案整理、档案价值鉴定、档案保管、档案编目和档案检索、档案统计、档案编辑和研究(见档案文献编纂)、档案提供利用。

       三、由于现代档案管理工作已成为复杂的系统,故也有按多层次进行划分的方法。其第一层次分档案实体管理和档案信息开发两个子系统,各子系统又下分若干层次小系统。

扩展资料:

       1、档案管理的对象是档案,服务对象是档案利用者,所要解决的基本矛盾即是档案的分散、零乱、质杂、量大、孤本等状况与社会利用档案要求集中、系统、优质、专指、广泛之间的矛盾。社会对档案需求的满足程度取决于档案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则要适应不断增长的社会需求。

       2、档案管理就其基本性质和主要作用来说,是一项管理性的工作,服务性的工作,政治性的工作。档案管理工作不生产物质财富,档案主要也不由档案管理机构和档案工作人员产生和利用,它是专门负责管理各部门形成的历史文件的一种专业,所以是管理性的工作。

       3、档案管理工作都必然为一定的经济、政治、文化服务,否则就不会存在,也难以发展。在阶级社会中,档案管理工作体现一定的阶级关系和阶级利益,为一定的统治阶级所掌握,为一定阶级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服务,这个服务方向是档案管理工作政治性的集中表现。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档案管理

        企业档案的管理流程:

        一、公司档案管理:

       1、各部门将本部门资料每周五到公司文秘处登记、存档。

       2、文秘收到资料记入电子目录保存,分类装订成册归档。

       3、公司人员查阅、借出资料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但查阅、借出合同类档案由本部门经理签字,中心经理审批确认。

       4、使用公章,由本部门经理签字,中心经理审批确认;借出公章,由本部门经理签字,中心经理审批确认,本部门经理携章随同。

       5、薪资福利类保密文件由招聘社保专员建档保存。

       二、人事档案管理:

       1、综合人事部在员工试用期满,向其人事档案关系所在单位开出"调函",交员工或其委托人,在规定时间内将档案转入公司。

       2、持已解除的劳动合同书、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和调入单位的调函后,综合人事部办理调出手续。

       三、员工档案管理:

       1、招聘专员将入职后办理的所有资料进行整理,交由综合人事部经理,建立员工档案。

       2、将《新员工考核表》、《月度考核表》、《转正申请表》等有关个人的资料一并放入公司员工档案。

       3、所有的培训评估、奖惩记录、异动记录将存入员工档案。

       4、离职员工档案,公司保留一年。

       好了,今天关于“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及流程”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对“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及流程”有更深入的认识,并从我的回答中得到一些启示。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